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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公司任职时为公司垫付了一万块左右的客户用餐费用,现已经离职公司还未报销,目前联系不到公式上级,我该如何快速追回?

劳动争议江苏省-苏州市2025-08-19 20:16:2113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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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032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建议您准备好劳动仲裁申请书、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息截图、证据材料,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回复于 2025-08-19 20:24:18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9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如果有证据直接起诉公司
    回复于 2025-08-19 21:03:1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4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19 21:25:59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95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有证据证明你垫付的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
    回复于 2025-08-19 22:34:40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403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有证据吗?有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
    回复于 2025-08-20 08:35:3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3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可先整理好付款记录、发票等垫付凭证及相关沟通记录,尝试通过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报销要求,若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来追回垫付费用。
    回复于 2025-08-20 09:27:4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7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收集好垫付费用的证据,像发票、付款记录、用餐明细、审批流程记录等。接着尝试通过邮件、短信等书面方式向公司催要报销款,保留好沟通记录。若还是联系不上上级,可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去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垫付费用。仲裁不收费且程序相对快,能帮你快速解决问题。
    回复于 2025-08-24 20:07:0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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