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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十七号中午在平阴县发生交通事故,当时快速处理交通事故认定对方全责,当天下午我就把车开到4s维修,后来4s店通过跟对方保险公司联系得知对方车只购买了交强险,最多只能赔付2000元,4s店花费总额4800多,保险余下部分对方拒绝赔付。 我得诉求是对方承担修车所有费用

其他山东省-济南市2025-08-19 10:16:3713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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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070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准备好证据材料和诉状,到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于 2025-08-19 10:18:46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957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您需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打印件(复印件)、证据材料,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回复于 2025-08-19 16:32:1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1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其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 2000 元,超出部分应由对方自行承担。你可要求对方承担 4800 多元修车费中超出交强险赔付的部分,若协商不成,可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于 2025-08-19 18:04:0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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