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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职业是中介,这两天遇到一个老师找我看房,前前后后带了20多套房子,最后他找其他人买了我带他看的那套房子,追究他赔偿是没办法的,没有-条法律是针对客户跳单的,为了避免他这种风气发生,我知道他在哪里上班,请问可以向他们领导,以及相关单位反馈他作风的问题吗

侵权维权湖北省-武汉市2025-08-14 22:20:0718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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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向其领导或相关单位反馈他作风问题可能侵犯其名誉权,引发新纠纷。避免跳单,可在带看前与客户签书面带看协议,明确约定禁止跳单及违约责任。若已发生跳单,虽无直接针对跳单的法律条文,但可依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规定,若能证明有服务合同关系,可起诉要求支付合理报酬。
    回复于 2025-08-14 22:27:27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385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说的这种不属于作风问题,反应也没有多大作用
    回复于 2025-08-15 08:46:2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若你有带看记录等证据证明该老师存在跳单行为,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要求其支付相应报酬。但不建议你向其领导或相关单位反馈,因为跳单主要是民事违约行为,并非违反单位纪律或相关单位规定的行为,随意反馈可能会引发其他纠纷,若构成侵权还需承担法律责任。
    回复于 2025-08-15 09:41: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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