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您好,我在永康市租房住,昨天晚上八点过的时候老婆带孩子出去玩,被六楼的水泥块掉下来砸到孩子的头,孩子才五个多月,孩子目前在永康市人名医院住院,这种要怎么处理啊

其他浙江省-金华市2025-08-13 01:02:30177*****657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22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得及时报警固定现场证据,确认水泥块掉落的具体位置等情况。接着联系医院全力救治孩子,保留好所有就医的票据、病历等资料。然后尝试寻找该楼六楼房屋的业主或使用人,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依据《民法典》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回复于 2025-08-13 01:07:06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3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第一时间报警处理,按高空坠物处理
    回复于 2025-08-13 06:16:1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3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8-13 07:49:5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7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应立即报警并保留好医院诊疗记录等证据,若能确定水泥块掉落的具体责任人,可要求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若难以确定,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六楼及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若物业公司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回复于 2025-08-13 08:23:22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942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