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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四川省简阳市养马镇村民,1997年随母迁入,母亲是二级残疾,且是二婚。母亲和继父19年前后由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咨询过派出所,由于户口所在地处于征收拆迁范围,不允许分户。继父于今年8月初去世,村委会说房子在继父去世前已被出售给二叔(继父的弟弟),导致我和母亲变成了有土地,有户口,没有房屋居住的情况,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宅基地,或者申请农用地转宅基地吗?当地街道办事处给的回复是批不了新地。

拆迁安置湖北省-武汉市2025-08-12 09:41:5918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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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08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你和母亲没房住可申请宅基地。但因处于征收拆迁范围,街道说批不了新地可能是政策限制。可先与村委会协商,看能否协调解决居住问题,比如村里有无闲置房屋可周转。也可向政府反映实际困难,争取特殊政策支持。若协商无果,还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比如起诉确认房屋买卖无效。
    回复于 2025-08-12 09:49:07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791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可以打12345反映情况。
    回复于 2025-08-12 11:18:0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4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简阳市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家庭无宅基地的农村村民,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你和母亲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若确实无宅基地,符合申请条件,可按规定流程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但农用地转宅基地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且若不符合镇(街道)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等情形,可能无法获批。
    回复于 2025-08-12 11:29:3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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