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四川省简阳市养马镇村民,1997年随母迁入,母亲是二级残疾,且是二婚。母亲和继父19年前后由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咨询过派出所,由于户口所在地处于征收拆迁范围,不允许分户。继父于今年8月初去世,村委会说房子在继父去世前已被出售给二叔(继父的弟弟),导致我和母亲变成了有土地,有户口,没有房屋居住的情况,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宅基地,或者申请农用地转宅基地吗?当地街道办事处给的回复是批不了新地。
拆迁安置湖北省-武汉市2025-08-12 09:41:5918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