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我和对象谈恋爱期间,两人一起同居三年,请问这期间对方给我转账五万备注让我买黄金,我买了项链和手镯,后来对方和我提出分手我需要归还对方这五万吗?

其他山东省-济南市2025-08-11 10:11:17187*****100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205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是赠与表示还是借款呢?
    回复于 2025-08-11 10:12:4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99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五万转账是否需归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能证明是单纯赠与,无需归还;若认定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因双方未结婚,对方有权要求返还。
    回复于 2025-08-11 12:24:5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9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得看转账性质。若这五万是明确的附条件赠与,比如以结婚为目的,分手了可能要归还。但如果只是日常表达爱意的赠与,一般不用归还。从你描述,对方备注让买黄金,没明确是附条件赠与,大概率不用归还。不过对方若能证明转账有特殊目的,可能有风险。建议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保留购买凭证等证据,必要时走法律程序。
    回复于 2025-08-11 15:21:03 咨询他
  • 宋加秘律师
    月帮助2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诉到法院,有可能会判决返还
    回复于 2025-08-11 16:34:08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42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如果是赠予的比较贵重的物品,是需要返还一部分
    回复于 2025-08-11 21:57:11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70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