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你好,我跟云南文山长水实验中学签订了就职意向书,上面约定如果单方面违约将赔偿8000违约金,请问如果我不去报到的话,要赔钱么,这个条款是否违法。

其他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2025-08-10 15:14:19181*****624

分享

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96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个条款不合法,无需支付
    回复于 2025-08-10 16:13:31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005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这种是违法的,不保护不支持
    回复于 2025-08-10 16:26:3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如果不去报到,可能需要赔钱,该条款不一定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仅在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或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条款的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若就职意向书的违约金约定基于上述合法事由,则条款合法,你不去报到构成违约,需支付违约金;若不属于上述情形,你可主张该条款违法无效,无需支付违约金。
    回复于 2025-08-10 21:28:1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2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一般来说,劳动合同中仅在两种情形下可约定违约金,一是服务期约定,二是竞业限制约定。就职意向书若不属于这两种情况,约定违约金条款可能违法。你可先和学校沟通,说明不去报到原因,争取协商解除意向书且不支付违约金。若学校坚持,可向劳动监察机构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8-11 13:05:43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65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