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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未告知课程考试相关要求(只能考两次,两次未通过续重修),当事人在第一次补考未通过后才得知不能继续补考,需报名重新学习相关课程并重新缴纳学费,才能再次进行考试(2次),因课程课时较长(近1个月)且培训机构较远,续附近租房,严重影响了当事人后期公司工作安排,工资收入,学费支出等事宜,请问该培训机构是否没有尽到考试规则程序告知义务?当事人可否就追加一次补考机会进行协商?若不能追加补考机会,能否要求培训机构承担后续重修对当事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其他云南省-昆明市2025-08-07 02:24:2618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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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培训机构未告知考试次数等相关要求,很可能未尽到告知义务;当事人有权就追加补考机会与培训机构协商;若无法追加,当事人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收集证据证明损失,要求培训机构承担因未履行告知义务而导致的后续重修所产生的合理经济损失。
    回复于 2025-08-07 07:26:40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2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培训机构无权追加考试,经济损失无法律依据,只能退还一部分费用
    回复于 2025-08-07 08:37:0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8-07 10:47:2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培训机构未提前告知考试相关要求,显然没尽到告知义务。当事人可与机构协商追加一次补考机会。若协商不成,因机构未履行告知义务致当事人损失,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承担后续重修造成的经济损失,比如学费、租房费等。可先与机构友好沟通,若协商无果,可考虑向消协投诉或走法律途径维权。
    回复于 2025-08-08 12:08:4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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