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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对方侵权,还没开庭,对方威胁短信过来,是否可以作为庭上证据

其他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2025-08-07 00:20:1113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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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7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可以作为庭上证据,因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是法定证据形式之一。但需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要求,如内容未篡改、与侵权案件相关、获取手段合法等。
    回复于 2025-08-07 07:28:43 咨询他
  • 朱光宇律师
    月帮助96
    河南中耕律师事务所
    这种当然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啊,记得整理好
    回复于 2025-08-07 09:35:0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22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作为庭上证据。威胁短信属于电子数据,符合证据的法定形式。它能证明对方在诉讼期间有威胁行为,反映其主观态度和可能存在的侵权恶意。你要及时保存短信原始载体,确保内容完整、未被篡改。开庭时可向法庭提交,说明该证据与案件关联性及证明目的,让法官了解对方不当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8-08 12:00:4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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