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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哈尔滨市依兰县农村有一套农村住房,有土地使用证,但是没有办土地所有权证。两年前父亲去世了, 去世时决定把房子留给大女儿,母亲其他兄弟姐妹也没有异议。现在如何才能办理房产证并且房产证名字直接写大女儿的呢?

其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25-08-06 13:08:2213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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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4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如果是宅基地性质,女儿是否仍在本村?
    回复于 2025-08-06 13:16:02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692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需要去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回复于 2025-08-06 13:18:59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108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需要其他继承人共同配合办理公证继承。
    回复于 2025-08-06 14:01:5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可由大女儿持父亲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土地使用证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再携带公证书及相关身份证明等,到依兰县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将房产证名字登记为大女儿。需注意大女儿应符合当地宅基地使用条件,如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等。
    回复于 2025-08-06 20:28:0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需开具父亲的死亡证明,母亲和其他兄弟姐妹要签署放弃继承声明并公证。然后,携带土地使用证、父亲死亡证明、公证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因为农村住房涉及宅基地,要确认大女儿是否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就可将房产证办至大女儿名下。
    回复于 2025-08-07 15:56:4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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