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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物业储蓄金应由哪方承担,是否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房产纠纷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2025-08-06 10:27:2217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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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3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一般按过户时间作为节点
    回复于 2025-08-06 10:28:02 咨询他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82
    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
    物业储备金只用交一次就行,一般由原房主承担,也可以协商确定
    回复于 2025-08-06 10:29:38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96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个没有明确的规定,以双方的约定为准
    回复于 2025-08-06 10:32:54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4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协商解决,原则各自承担各自发生的费用
    回复于 2025-08-06 10:33:3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二手房交易中,物业储蓄金(通常指物业交割保证金或维修基金)的承担方没有明确的法律强制性规定。一般可由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协商确定,若合同未约定,按行业惯例,物业交割保证金常由买方支付,而维修基金若原业主已交则随房过户给新业主,未交齐的则视当地政策和协商情况确定补缴方。
    回复于 2025-08-06 20:38:4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2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目前法律没明确规定二手房交易中物业储蓄金由哪方承担。一般遵循“有约定从约定”原则,买卖双方可在合同里明确谁承担。若没约定,可协商解决。协商时可参考交易习惯,通常卖方已交且未用完,可协商由买方支付相应费用给卖方;若未交,双方可协商分担比例。实在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5-08-07 15:31:2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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