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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柳州城中万达西町村屋工作的,然后我和店长说我是长期工,本来是打算干长期的,但是呢工作氛围很压抑,我不想呆了,就干了一个月。我和店长说我要辞职不干了,她叫我提前一个月说,但是我又没签劳动合同也没弄社保,还需要提前一个月说嘛?还是说我还要再干一个月。。

劳动争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2025-08-05 20:57:1213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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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不用提前一个月说。根据《劳动合同法》,单位没签合同、没买社保,你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书面通知店长离职,不用再干一个月,还能要求单位支付你这一个月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要是单位不配合,你可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05 20:59:3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385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按照法律规定,是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
    回复于 2025-08-05 21:27:58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08-05 21:28:05

      没有交社保,你可以去社保局投诉举报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153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因为社保的原因,可以提被迫离职直接走,还可以拿补偿金和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可以私信帮你处理
    回复于 2025-08-05 21:50:04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08-05 21:50:11

      可以拿一笔赔偿金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06 11:18:4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可随时离职。你可据此与店长沟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还可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及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回复于 2025-08-06 20:45: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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