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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我从参加暑假补习班工作。7月4日因工作需要调往大周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前往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坡胡镇幼儿园镇开展教学工作。7月9日线下支付了在坡胡园区的一部分工资。8月1日教学期工作结束后我索要工资。对接方预先支付100元,下午离开后又支付500元。随后直到8月3日尾款尚未结清。

劳动争议河南省-新乡市2025-08-03 09:45:4816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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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7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暑假补习班拖欠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若你与补习班构成劳动关系,可依据《劳动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若为劳务关系,根据《民法典》,你可收集工作记录等证据通过协商或向法院起诉追讨工资。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8-03 09:47:2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22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你付出劳动应获相应报酬,对方未结清工资属违法行为。你可先与对接方友好沟通,明确告知已付出劳动,要求尽快结清尾款,保留好工作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若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准备材料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8-03 09:50:0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3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8-03 11:20:54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63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建议您准备好劳动仲裁申请书、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息截图、证据材料,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回复于 2025-08-03 11:54: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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