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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酒店前台的,刚入职的时候说有七天试用期,试用期过了有工资,没过或者不干的话就没有工资,签的是劳务合同,签合同当天让签了一个自愿放弃缴纳五险的证明。 我想咨询就是我在一天内给不同两间房的客人开重房了,酒店要我赔偿客人的损失 我们正常上班是前台两个人上班 现在酒店要求我和我一起上班的同事赔偿四间房费1558,要求我赔偿1150,她赔偿350,酒店店长单独给客人赔付200,前台经理不赔付。现在就是说我造成酒店的损失了,我想问一下合理吗,我说我不接受赔4间房,只赔2间房,店长说不赔付的话就在工资里面扣,我们是每月15号开工资,压五天工资,我不接受这个结果,

劳动争议辽宁省-葫芦岛市2025-08-01 21:16:58156*****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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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让签自愿放弃缴纳五险证明不合法,该约定无效。其次,工作失误开重房有过错,但要求赔四间房费是否合理得看具体情况和酒店规定。若没明确规定,只赔造成实际损失的两间房较合理。你可和酒店协商,表明只接受赔两间房。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8-01 21:18:45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2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存在多处违法,罚款不超工资20%
    回复于 2025-08-01 21:19:0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酒店要求你承担全部损失不合理。你虽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需担责,但应按过错程度赔偿。酒店可从工资中扣除赔偿款,但每月扣除不得超当月工资 20% 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试用期无工资约定、自愿放弃缴纳五险证明均属违法,前者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工资规定,后者因社保是法定义务不可约定放弃,违反了《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
    回复于 2025-08-02 08:31:1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02 10:08: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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