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在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期纳镇,期纳镇至永胜县方向国道,事故致一人死亡,责任认定为司机主责,行人(受害人)次责,我是受害人家属,目前在交警队调解未果,对方司机要求出具谅解书他才在保险签字进行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现在我们有两个顾虑,一是司机会不会不通过我们直接提取保险公司的赔偿款,二是我们想提起刑附民,但是目前交警队那边还未将资料移交检察院追究司机刑事责任,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事故发生在6月4日,责任认定书于7月26日定下来的,调解未果是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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