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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离职,我在公司是干采购工作的,在财务账上有我自己给公司买0东西为公司垫付的款项,公司要求我拿出交易记录才可以给我付款,不知道要怎么才可以拿回我的钱?

其他重庆市2025-07-30 17:27:15138*****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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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24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有义务返还员工为其垫付的款项。你可先尽量收集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据,如发票、转账凭证等,与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7-30 17:29:0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0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你要尽力收集交易记录,像购物发票、支付凭证、订单详情、与卖家沟通记录等,这些都能证明你垫付情况。要是实在缺部分记录,和公司协商,看能否用其他证据替代。若公司仍拒绝付款,你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保留好你为公司采购及垫付的相关证据,争取尽快拿回垫付的钱。
    回复于 2025-07-30 17:33:05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8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回复于 2025-07-30 17:40:2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93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7-30 18:21:57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31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为公司垫付的款项需要有相关记录
    回复于 2025-07-30 18:26:0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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