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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私立学校的老师,7月12日签订了下学年的劳动合同,起始时间是2025年9月1日。请问我现在提出下学年不去,算违约吗?合同上说违约金2万元

劳动争议山东省-菏泽市2025-07-24 21:31:4915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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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80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你好,劳动合同一般不能约定违约金,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一对一咨询我
    回复于 2025-07-24 21:34:29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323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劳动关系一般没有违约责任的,而且你还没开始,不用支付的
    回复于 2025-07-24 21:36:1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算违约。你和学校签了劳动合同,明确了起始时间,现在提出不去,违反了合同约定。合同约定违约金2万,学校有权按约定要求你支付。解决方案是先和学校协商,说明自身困难争取降低违约金;若协商不成,可能需按合同支付违约金,不过若违约金过高,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回复于 2025-07-24 23:34:4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若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或竞业限制条款,且你违反了相关约定,那么提出不去算违约,需支付违约金。若没有此类特殊约定,你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解除劳动合同,则不算违约。
    回复于 2025-07-25 07:20:0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7-25 10:51:3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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