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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8号在高新区海兴路农大西门处与停放在非机动车道的熄火状态,未开启指示灯的机动车发生追尾,交警判我主责,机动车次责,请教下律师交警判罚是否合理?

交通事故山东省-烟台市2025-07-21 11:15:52156*****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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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郭泰志律师
    月帮助1
    上海市德尚(烟台)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理。。。。。。
    回复于 2025-07-21 11:19:1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5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7-21 11:29:4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5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交警的判罚可能是合理的。非机动车追尾机动车,通常追尾方因未保持安全车距等存在主要过错,而机动车违规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且未开启指示灯,也对事故发生有一定责任,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等综合情况确定责任,判你主责、机动车次责符合责任划分的一般原则。
    回复于 2025-07-21 12:05:4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2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这边责任是比较大
    回复于 2025-07-21 12:24:4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9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交警判罚一般是合理的。你追尾,通常有观察不足、未保持安全距离等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机动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且未开启指示灯也有过错,承担次要责任。若你觉得不合理,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提供现场照片、视频等能证明你无责或对方应负更大责任的证据,争取改变判罚结果。
    回复于 2025-07-21 20:01:1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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