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合同纠纷>咨询详情

租房合同存在扣字眼问题,合同到期30天没有提前告知续租,但是打电话确认过不再续租,房屋维修情况没有单独表明需要额外付费,200元钥匙押金需作为维修费扣除在退还

合同纠纷山东省-东营市2025-07-17 10:29:23186*****183

分享

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4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维修费不合理,必然损耗不用赔偿
    回复于 2025-07-17 10:41:4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7-17 11:19:2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虽然合同约定了提前 30 天告知续租事宜,但你已电话确认不再续租,若电话沟通有证据证明,房东以此为由扣押金可能不合理;同时,因合同未明确房屋维修需额外付费,若无证据证明房屋损坏是由你造成,房东无权将钥匙押金作为维修费扣除,你可与房东协商要求其退还押金,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5-07-18 12:15:4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虽没书面提前30天告知续租,但电话确认不再续租也算有效告知。关于房屋维修未表明额外付费,房东不能擅自扣钥匙押金作维修费。你可和房东协商,说明电话确认情况和维修费用未明确约定,要求退还200元钥匙押金。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电话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于 2025-07-18 19:31:03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54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合同纠纷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