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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是开了一个小工厂(无营业执照),去年三月请一个58岁的老太太来做工,老太太上厕所上完的时候关门摔了一跤(地面为水泥地)造成骨折,当时就医我们已经垫付了1万元,现在要求我们赔偿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除医药费外,赔偿多少金额比较合适

劳动争议浙江省-嘉兴市2025-07-13 15:22:1713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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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14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属于劳务关系,这种情况下需要看是否构成伤残
    回复于 2025-07-13 15:37:1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无营业执照的工厂属于非法用工,老太太因工受伤,应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进行赔偿。除医药费外,还应支付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意见)、误工费(按实际误工损失或相关行业平均工资计算)等费用,若构成伤残,还需支付一次性赔偿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伤残等级确定倍数)。具体金额需根据老太太的伤残等级、误工时间、当地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
    回复于 2025-07-13 16:13:44 咨询他
  • 李建业律师
    月帮助68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得看病人的实际受伤情况,协商解决
    回复于 2025-07-13 16:51:5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虽然工厂无执照,但与老太太形成劳务关系,在工作场所受伤你方有赔偿责任。除医药费,营养费一般按当地标准结合伤情确定,每天几十元左右;误工费按老太太实际收入损失计算。建议先与老太太协商,根据其实际误工时长、当地营养费标准估算赔偿额,争取达成合理赔偿协议,避免矛盾激化,若协商不成可考虑找中立第三方调解。
    回复于 2025-07-13 22:24:3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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