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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账单向法院申请(扣除薪资执行书)将诉讼你单位及户籍地请及签收,今日起划扣80%金额,撤销回复A沟通,手机号发的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07-10 13:03:37178*****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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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雨诺律师
    月帮助817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什么号码发的?把截图给我一下,可能是诈骗短信。数字在这里会自动屏蔽,您可以联系我发送。
    回复于 2025-07-10 13:06:05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342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这是催款的,若有纠纷协商处理,一般单位没有强制扣划的权利
    回复于 2025-07-10 13:07:45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745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以法院官方文书为准其他不管
    回复于 2025-07-10 13:17:35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583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可以联系受理法院核实情况。
    回复于 2025-07-10 13:17:35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994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一般是催收措施
    回复于 2025-07-10 13:59:0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5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您提供的内容表述较为模糊且存在法律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从法律角度简要说明:若涉及薪资执行,需经合法诉讼程序且法院生效判决后,由法院依申请按法定比例(通常不超过月收入 20% 且需保留必要生活费用)执行,任何个人或单位无权自行通知划扣 80% 薪资,若收到此类通知,建议核实法律文书真伪并通过法律途径依法处理。
    回复于 2025-07-10 20:13:3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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