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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锅店吃饭导致食物中毒,事后没有与商家进行协商直接拨打12315进行投诉,后续商家以没有第一时间与商家联系为由拒绝赔付部分费用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07-09 13:10:121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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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蒋博律师
    月帮助211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7-09 13:14:12 咨询他
  • 曹雨诺律师
    月帮助8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您好,商家的拒赔理由是不成立的,可以继续投诉,也可以提起诉讼。
    回复于 2025-07-09 13:15:5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3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商家以没第一时间联系为由拒赔部分费用没道理。《民法典》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担责。在火锅店就餐食物中毒,商家有责任。您可先收集就餐、中毒证据,如消费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再和商家重新协商,表明法律依据和自身诉求。若协商不成,继续向12315反映或去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5-07-09 13:17:01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30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个是否联系和是否赔付没关系,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
    回复于 2025-07-09 13:42:1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12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可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商家应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因此,商家以未第一时间联系为由拒绝赔付部分费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消费者可凭借就餐记录、食物中毒诊断证明等证据,要求商家赔偿全部合理费用,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权。
    回复于 2025-07-09 14:13:45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6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跟对方协商不了,那就直接走法律程序起诉
    回复于 2025-07-09 16:28: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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