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由:2018年4月26日,被告向本人原告借钱2万元人民币,理由是被告家中老人住院急需用钱。2018年6月21日,本人要求被告补写借条,被告补充借条后就了无音讯,无法联系。 2.目前情况:已过追诉期,证据有借条(由被告人补写)、被告人身份证复印件、转账记录,法院无法联系被告人,今天下午开庭。 3.开庭时我该注意什么?该如何跟法官描述比较妥当?
债权债务广东省-深圳市2025-07-09 08:26:39136*****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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