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5至2021年1月13日期间,原告借给被告20万元,2021年1月11日写了借条。借条没约定还钱时间和利息,借条上面有金额,原告和被告人姓名以及被告的指纹,还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码。4年多了,被告一直拖着不还钱,电话,微信经常不回消息。 其中10万是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至被告的弟弟的银行卡。 其中1万是现金直接交付给被告,其中4万是原告通过微信支付转账到被告的微信账号。另外5万是原告委托自己的朋友,朋友的微信账号转账到被告人微信账号。这些皆有转账凭证。能作为证据吗?
债权债务广东省-广州市2025-04-18 12:39:5015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