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大佬早上好!我这边在武汉入职两个月,一个月试用期已过,所在公司属于上海国企的华中分公司,但其实类似挂靠单位,签订的合同是跟一个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签的,薪资没有写入合同。刚转正就开会通知全员降薪,想问下,入职不满一年的,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可以保障入职初期的薪资待遇的呢?我总觉得被骗入坑,毕竟刚过试用期就降薪!如果公司坚持降薪,需要怎么跟公司谈判协商或者要收集哪些违法证据呢?感谢您的回复!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07-08 09:24:40189*****52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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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4399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07-08 10:41:10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