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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三年级,在走廊奔跑时与一位从教室跑出来的孩子相撞,对方孩子小臂骨折,该怎么判定赔偿责任

其他山东省-德州市2025-07-06 07:25:4615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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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106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一般根据双方过错认定,如有需要可以点击头像与我一对一沟通
    回复于 2025-07-06 07:26:27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07-06 07:26:45

      双方可以协商或者走法律程序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9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三年级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双方孩子在奔跑中相撞,一般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学校若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如未维持走廊秩序等,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回复于 2025-07-06 08:40:23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96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根据您的描述,应当是同等责任
    回复于 2025-07-06 09:59:2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需担责。俩孩子在校园走廊奔跑相撞致伤,双方都有过错。赔偿责任上,双方家长先协商按过错比例分担,比如各担50%。同时看学校有无管理疏漏,若学校没尽到管理义务,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回复于 2025-07-06 13:35:3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3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说的,双方都是有责任
    回复于 2025-07-06 21:33:3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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