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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电动车6.27停在校内停车库,7.1早上十点被一个女生开走了,现在查到这个女生说把车子认错了以为是自己的,说车子的型号和前面的挡风被都是一样的,找到的时候停在很远的学校宿舍地下车库。然后她说我钥匙没拔,但是监控里能看到他掏了前面的车袋子,然后他还说拿自己手头的钥匙按过车也响了,可是我的车根本不会响。我4号要去外地医院实习报道,原本计划3号把电动车一起取过来的,现在还要另外叫货拉拉托运,费用160,3号晚上和父母一起找车找了两个多小时,4号我已不在学校,找朋友帮忙查监控查了两个多小时才找到她。她的解释实在站不住脚,电动车原价1200,使用不到一年,这种情况我该让她赔偿多少

其他浙江省-宁波市2025-07-05 20:09:19135*****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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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0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让她赔偿货拉拉托运费用160元,另外因找车花费时间产生的合理误工费也可主张,不过这需你举证误工损失。关于车辆,若因这次事件有损坏,可要求她承担维修费用;若没有损坏,因使用不到一年,可适当主张一定折旧费。你可先和她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监控等证据去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7-05 20:11:2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46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该女生因过错侵害你的财产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你可要求其赔偿电动车因使用产生的合理折旧费用,以及你因找车和重新托运电动车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如货拉拉运费 160 元,还可就找车所花费的合理时间成本主张一定赔偿,具体金额可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5-07-05 23:11:3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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