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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宁波街,7月3号凌晨有一个人拦我车,我要走,他又跳上我的引擎盖咋玻璃,我往前一开人掉下去了,我害怕他打我,我就开车走了,过了10分钟我又回去找到当事人,当时说的看情况后面报不报警,昨天拿着验伤报告,说是轻微伤,昨天那人又去报警了,现在我准备去交警队说明情况,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交通事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2025-07-05 13:55:57186*****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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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78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你主动去交警队说明情况是对的。这种情况大概率不构成逃逸,因为你之后又返回现场。对方轻微伤,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像医疗费、误工费等。和对方协商赔偿事宜,争取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交警会调解,若还不行,对方可能起诉,届时积极应诉就行。
    回复于 2025-07-05 13:57:09 咨询他
  • 苏婷律师
    月帮助0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配合交警说明情况,向交警提交行车记录仪。
    回复于 2025-07-05 14:16:2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7-05 15:37:0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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