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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80多岁了。女儿51岁,女婿60岁,无子女。由我出资为女儿购买一套住房。房产证写女儿的名字。供他二人居住养老。为确保产权不旁落他人。在女儿百年之后房屋产权由我孙子继承。我将走怎样的法律程序才能做到?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07-01 05:43:3515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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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669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由你女儿订立遗嘱,如有需要可以点击头像与我一对一沟通
    回复于 2025-07-01 05:47:03 咨询他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78
    湖北元本律师事务所
    你好,是什么时候购买的,有没有明确约定是给谁
    回复于 2025-07-01 06:13:0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58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你出资给女儿买房,房产证写女儿名,这房子就属女儿财产。为让孙子在女儿百年后继承,可让女儿立遗嘱,明确该房屋由孙子继承,遗嘱形式可选自书、代书、打印等,注意要符合法定要件,比如自书遗嘱需本人亲笔书写、签名和注明年月日。若条件允许,也可对遗嘱进行公证,增强其证明力。
    回复于 2025-07-01 08:10:0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7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女儿百年之后,该房屋由孙子继承。遗嘱可采用自书遗嘱形式,由你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也可选择公证遗嘱等其他法定形式,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回复于 2025-07-01 09:22:49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64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可以立定遗嘱,然后进行公证。
    回复于 2025-07-01 09:45:0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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