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侵权维权>咨询详情

未成年被造黄谣,被传不雅照片,

侵权维权陕西省-宝鸡市2025-07-01 03:29:22130*****715

分享

律师回复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455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报警。如有需要可以点击头像与我一对一沟通
    回复于 2025-07-01 05:16:38 咨询他
  • 景伟律师
    月帮助34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保存证据,及时报警。
    回复于 2025-07-01 05:21:59 咨询他
  • 张楠律师
    月帮助214
    湖北弘盛律师事务所
    建议您直接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5-07-01 08:06:5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68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情况已侵犯未成年人名誉权和隐私权。首先要固定证据,比如保留传播的不雅照片、相关聊天记录等。接着可要求传播者停止侵权行为,删除照片并赔礼道歉。若对方不配合,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失等责任。若情节严重,传播者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可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5-07-01 08:12:08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3648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报警或者起诉的,还有疑问可以一对一沟通。
    回复于 2025-07-01 08:33:3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7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未成年被造黄谣、传不雅照片,此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名誉权,若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侮辱罪。应及时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截图等,可与侵权方监护人沟通要求删除并道歉,或向警方报案、起诉至法院,还可要求网络平台删除侵权内容,若平台未履行相关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于 2025-07-01 09:23:19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80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侵权维权类型活跃律师

侵权维权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