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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去接房,物业要求物业费从2025年6月1日开始算,我们6月28日去接,要求减免未接房的物业费,物业经理态度恶劣,还骂人,把我们赶出来,说物业那个房子是他们买的,不准我们在里面,后面我们报了警,但是警察让双方协商道歉,他说他不道歉他没错

其他云南省-昆明市2025-06-28 19:38:17135*****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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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94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6-28 20:25:4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23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费一般从交房时起算,若开发商未通知交房或房屋未达交房条件,你可拒绝支付 6 月 1 日至 28 日的物业费。同时,物业经理骂人赶人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公然侮辱他人,若协商无果,公安机关可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你还可就民事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于 2025-06-29 11:12:3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1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物业费一般从交房通知确定的交房日起算,若你们未接房是因合理原因,未享受物业的服务,不应承担这期间费用。物业经理态度恶劣骂人赶人,侵犯了你们权益。既然警方让协商,若对方不道歉,可向物业总部投诉其经理。也可保留证据,如报警记录、现场视频等,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要求减免费用并让物业赔礼道歉。
    回复于 2025-06-30 02:00:5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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