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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个房子,租期是从2025年6月16日开始,6月19日我开始往租的房子里搬东西,进入厨房收拾东西的时候把门关上之后,发现厨房的门并没有门把手,当时我没有随手拿手机,所以联系不上外界,所以就是被困在厨房内了,为了自救,就把厨房的玻璃门打碎了才出来的,打碎玻璃门之后,房东让我赔门的费用,但是他们并没有提前告知我门是坏的,我打碎门是出于自救,这种情况房东公司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纠纷四川省-成都市2025-06-24 19:31:11187*****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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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1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https://www.tingsonglaw.com/ask/detail/2768731
    回复于 2025-06-24 19:35:24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06-24 21:39:03

      房东没提前告知门是坏的,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你打碎门是为自救,主观无故意损坏意图。你可和房东协商,说明被困情况和自救必要性,要求共同承担换门费用。若协商不成,保留被困证据,证明门无把手且房东未告知,以便后续维权。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7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公司应承担一定责任。因房东未提前告知门有问题,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且其提供的房屋设施存在缺陷,导致你被困,你打碎门属于合理的自救行为,房东公司可能需承担玻璃门损坏的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5-06-24 20:13:5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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