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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23号,我私家车被追尾,对方全责,交警已开具事故认定书,6月24号在对方指定修车点维修,预计3天,对方只有交强险,期间我上下班无法使用车辆,上下班只能打车,产生费用是否由全责方承担? 2.目前协商下来,对方不愿支付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用。 3.请问一下我如何追讨该费用?我已经准备把期间产生的打车费用和行程记录打印出来。

交通事故上海市2025-06-24 11:49:1215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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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4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求全责方承担你上下班打车的交通费用,因为这属于合理的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有法律依据。对方不愿支付,你先和他再次协商,说明法律规定,把打车费用和行程记录给他看。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准备好事故认定书、打车费用票据、行程记录等证据,写好起诉状去法院立案,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费用。
    回复于 2025-06-24 11:55:0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5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须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6-24 12:13:33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235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让对方承担,你可以起诉要求承担,我是上海律师可以私信联系
    回复于 2025-06-24 13:17:5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6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此次事故中,您因车辆维修无法使用,上下班打车产生的合理费用应由全责方承担。若协商不成,您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凭借事故认定书、打车费用凭证及行程记录等证据,要求对方支付该费用。
    回复于 2025-06-24 17:26: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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