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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婚后购买房产,由于男方征信问题,出钱后办理假离婚证,公证处签字自愿放弃,房产只有女方名字,可以追回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5-06-23 10:18:3918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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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67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没有假离婚的说法,是去民政局办了手续,就是真离婚,但若是搞假离婚证证,是违法的,自愿放弃是真实想法,放弃了,就放弃了
    回复于 2025-06-23 10:20:5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虽然办理假离婚证,但法律上离婚就生效了。男方在公证处签字自愿放弃,房产登记女方名下,要追回算夫妻共同财产有难度。不过若有证据证明双方办假离婚且购房是为婚后共同生活,可尝试向法院起诉,主张该行为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请求重新分割房产,但最终结果要看法院认定。
    回复于 2025-06-23 10:24:04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97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不能,公证,离婚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回复于 2025-06-23 10:29:4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0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较为复杂,虽然办理了假离婚证,但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概念,离婚即具法律效力。若能证明离婚非真实意愿、购房资金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公证放弃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男方有可能追回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回复于 2025-06-23 10:41:19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51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双方自愿的,这个反悔不了
    回复于 2025-06-23 11:02:5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说法。离婚后买的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出资的可要求返还出资款。
    回复于 2025-06-23 11:31:1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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