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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证上的人员全部去世,其子女如何继承土地承包权,享有土地收益,还是只能由村集体将土地收回

其他吉林省-长春市2025-06-21 23:00:35157*****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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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雨诺律师
    月帮助10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您好,承包权一般是不继承的。
    回复于 2025-06-21 23:05:17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341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土地承包权(资格权)不能继承: 确权证上所有人都去世,该户承包权主体消亡,村集体依法收回土地是原则。剩余承包期内的经营权是财产权益: 继承人有权主张该部分权益,但其实现依赖与村集体协商。协商至关重要: 能否继续耕种/经营土地, • 地域差异: 具体操作层面,不同地区、不同村集体的执行细节可能有所不同,地方政策和村规民约会有影响。继承人应尽快联系发包方(村集体或村委会)沟通,避免村集体在不知情或无人主张的情况下收回土地,了解村集体的具体处理方案,并积极协商关于剩余承包期内土地经营权的处理办法。
    回复于 2025-06-21 23:10:14 咨询他
  • 崔红艳律师
    月帮助61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按照规定村里会收回去的
    回复于 2025-06-21 23:13:03 咨询他
  • 许靖靖律师
    月帮助1
    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
    你好, 正常流程是需要村集体收回的。如果还在承包期内村集体一般不予理会,到期后村里收回重新分配。
    回复于 2025-06-22 07:49:2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4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一般情况下,土地确权证上的人员全部去世,即 “整户消亡”,村集体会收回土地。但如果是林地承包,或者是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 “四荒地” 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回复于 2025-06-22 09:23:2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78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土地承包分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若为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户内人员全去世且无其他家庭成员,村集体通常会收回土地;若子女是该户成员,可继续承包。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子女可依承包合同继承承包权、享有土地收益。子女可先确认承包方式,再与村集体沟通,若有纠纷可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25-06-22 12:40:5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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