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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 传媒公司要扣五月份工资 25号发工资 昨天告诉我 工资要扣除 原因是因为每天六个小时的时长 用小号挂时长不算时间 但是用小号挂时长是经过公司人员同意的 现在告诉我扣工资 有证据证明公司人员同意挂时长的 可以要回五月份工资嘛

经济金融上海市2025-06-21 11:19:52153*****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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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546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被拖欠的工资,如果对方坚持不给,你也坚持,可以考虑因此离职的补偿金,被辞退的双倍赔偿金,没签署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处理社保问题,点击头像可以图文咨询,可以把证据发给我帮你整理材料起诉,私信详细沟通以追回款项。
    回复于 2025-06-21 11:21:37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06-21 11:21:40

      上海律师

  • 曹雨诺律师
    月帮助598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要的,打劳动监察大队电话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6-21 11:22:3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回工资。你有证据证明公司人员同意挂时长,公司以此扣工资不合理。你可先和公司友好协商,说明情况并出示证据,要求足额发放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6-21 11:26:0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6-21 11:29:5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0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上海,若你有证据证明用小号挂时长是经公司人员同意的,传媒公司扣你五月份工资的行为不合法,你有权通过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要回工资。
    回复于 2025-06-21 12:50:28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9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对方拒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6-21 13:53:1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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