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我的案件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2N 工资和未缴纳社保,已经仲裁了,裁决书下来了,确认了劳动关系,但驳回了 2N 的请求,因为对方在仲裁开庭未出席,没办法证明我未签订合同的证据,我也无法提供,因为当时只是口头提及要签订,可直到离职也未签,所以没有录音证明,现在裁决下来了,确认了劳动关系,需要上诉继续诉求 2N 吗?上诉的话,胜诉几率大吗?
合同纠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2025-06-20 15:27:46135*****12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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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4150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06-21 11:42:34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