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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广东深圳龙华区做线上销售,公司只给我98天产假,按照劳动法是没有给80天奖励假,而且我还是剖腹产的,有30天,像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做,赔多少值不值得我去打官司

其他广东省-深圳市2025-06-20 15:10:28156*****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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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何晓瑞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律途律师事务所
    可以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6-20 15:12:50 咨询他
  • 曹雨诺律师
    月帮助7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您的工资是多少钱?按照广东的规定,确实少休了110天。仲裁的话可以额外再拿110天的工资。
    回复于 2025-06-20 15:17:3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深圳,你依法应享受 208 天产假。公司少给产假违法,你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无需诉讼费。赔偿金额为少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按你正常出勤应得工资计算。是否打官司需综合考虑时间精力成本等,但从法律角度你胜诉可能性较大。
    回复于 2025-06-20 15:37:2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2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广东产假顺产98天基础上奖励80天,剖腹产再加30天,公司只给98天不合法。你可先和公司协商,要求补足产假或支付相应工资补偿。协商不成,可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赔偿金额按你正常工资标准算少休天数工资。值不值得打官司看你诉求和赔偿预期,若差距大且你想维权,可走法律程序。
    回复于 2025-06-20 22:29:2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3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6-21 11:44:4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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