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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笫一百二十五条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怎么理解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06-16 12:11:3813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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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9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这是为了确保企业在药品经营管理上有专业的药学知识支撑,保障药品质量和公众用药安全,使企业在药品质量管理、处方审核及指导合理用药等方面能符合法规要求。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6-16 12:15:2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7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五条要求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是为确保药品经营质量与安全,让专业人员把控关键环节。若企业不满足该条件,就违反规定。解决方案是企业安排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去考执业药师证,若无法考取,可更换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相应职务,以符合法规要求,避免受处罚。
    回复于 2025-06-16 18:54:4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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