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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份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初审通过。之后我离职。25年1月3号授权,这时候是我为第一发明人,接着上海交通大学四川研究院(前公司)负责人(陈欢)为了申报职称,让员工伪造我的签名并盖了公章,并提交我的身份证扫描件作为佐证材料,向国家专利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理由证明》。修改我的发明人从第一发明人变更为第三发明人。25年2月之后,专利局通过他们提交的变更申请,更改了发明人顺序。时间节点有公示

知识产权湖北省-武汉市2025-06-13 11:14:10139*****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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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3287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有相关证据材料可以选择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5-06-13 11:36:19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52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上海交通大学四川研究院负责人陈欢等人伪造签名变更专利发明人顺序的行为是违法的,侵犯了你的署名权等合法权益,你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恢复发明人顺序,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回复于 2025-06-13 12:46:1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33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事儿对方伪造签名改发明人顺序,侵犯了你权利。你可先和上海交通大学四川研究院及陈欢沟通,要求恢复你第一发明人身份。若沟通不成,收集好初审通过材料、授权文件、变更公示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5-06-13 13:10: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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