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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离公司后公司说离职前7天不给工资后来我问他这是否符合规定他又说拿最低工资标准来给我结我并有对公司做出实质性的损失他们也没有证据我想要回属于我的工资怎么办

劳动争议江苏省-镇江市2025-06-09 22:04:06187*****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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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回复于 2025-06-09 22:08:37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348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建议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回复于 2025-06-09 23:01:3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即便你自离,公司也应按你实际工作天数和约定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不能随意克扣或按最低工资标准结算。你可以先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6-10 11:35:5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公司说离职前7天不给工资,后又按最低工资标准结算,若你无实质性损失且公司无证据,公司做法不合法。你可先与公司友好协商,明确表达要足额支付工资的诉求;协商不成,可收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你工作情况和工资标准的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权益。
    回复于 2025-06-10 13:06:2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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