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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租客交定金后签了合同,合同已经说明了租赁期间承担物业管理费,租客还未入住,起租日未到,但是租客多次发消息要求减免第一个月入住后的物业管理费,然后我发了不租给他了,他要求赔偿违约金,这是租客违约再先吗 甲方是否可以 以租客拒交物业管理费终止合同

合同纠纷广东省-深圳市2025-06-09 11:30:17177*****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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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78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租客仅提出减免物业费要求,未实际拒交,不算违约。你直接表示不租,构成违约。若要以租客拒交物业费终止合同,需等租客实际不履行交物业费义务且符合合同约定解约条件才行。解决方案是和租客协商,说明需按合同履行,若租客坚持减免,可适当协商让步,避免承担违约金。
    回复于 2025-06-09 11:51:3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6-09 14:03:58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2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已经签订了合同,对方单方面终止的话就是违约
    回复于 2025-06-09 17:37:0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4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租客仅提出减免物业费要求,未实际拒交,不构成违约,房东直接表示不租,构成违约。若要以租客拒交物业费终止合同,需等租客实际不履行交物业费义务且符合合同约定解约条件才行。
    回复于 2025-06-09 19:01: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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