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伊东集团炭窖渠煤矿食堂上班从2024年10月十五开始做上的,至2025年6月3号共做了7个零18天,然后他们不用了,请问这种清况劳动法规定,有没有补偿,是不补偿的一个月工资
劳动争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2025-06-08 15:23:28158*****624
律师回复
-
-
刘蓉律师月帮助4165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回复于 2025-06-08 15:31:41 咨询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