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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金麦路交叉路口 旁边的工地,拖欠工资,还有其他的地方也拖欠了一点,总共的工资的话八九千块钱,他不付 合同也没签,现在的话他说不付的话要扣我们生活费

劳动争议云南省-昆明市2025-06-07 16:50:1319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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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7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你可以收集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工友证言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然后与工地负责人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6-07 17:09:05 咨询他
  • 曹磊律师
    月帮助161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对于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的。
    回复于 2025-06-07 17:11:43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217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被拖欠的工资,因此离职的补偿金,还可以思考是否存在以下情形,被辞退的双倍赔偿金,没签署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处理社保问题,点击头像可以图文咨询,可以把证据发给我帮你整理材料起诉,私信详细沟通以追回款项。
    回复于 2025-06-07 17:31:5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5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回复于 2025-06-07 17:57:2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1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没签合同不影响要工资。对方扣生活费不合理,工资该足额支付。你先收集能证明在那干活的证据,像考勤记录、工友证言、工作照等。然后和老板再谈一次,全程录音,明确工资数额和拖欠情况。要是谈不拢,就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会帮你维权。也能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和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回复于 2025-06-07 19:58: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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