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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开始至今在农村荒地开荒种果树/植物/鱼塘期间没任何村委或政府单位过来说确权问题或告知不准开荒。目前村委会告知旅游搞开发说开荒者占用村集体土地需要归还开荒土地且没有任何青苗费赔偿合法吗?

其他广东省-佛山市2025-06-06 20:39:1713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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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64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虽然之前没被制止开荒,但荒地属村集体土地。村委会为旅游开发要求归还土地合理,但不补偿青苗费不合法。依据《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应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开荒者可与村委会协商,争取合理青苗费补偿,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开荒投入、种植成果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于 2025-06-06 20:43:3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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