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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让去交接工作,到最后算工资没有把交接工作的工时算工资

劳动争议广东省-佛山市2025-06-05 15:05:05176*****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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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陈鸿雁律师
    月帮助0
    河南豫红律师事务所
    多次办理此类案件,有方案维护你的权益,点击下方支付详询。
    回复于 2025-06-05 15:09:0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3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劳动者尚未与用人单位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交接工作期间的劳动付出应获相应报酬,老板未将交接工作工时算入工资是不合法的。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6-05 15:14:20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032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少发的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于 2025-06-05 15:45:2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4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回复于 2025-06-05 16:06:2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7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老板不算交接工作工时工资不合理。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付出劳动就应获得报酬。你可以先和老板友好沟通,说明交接工作也属于工作内容,应算入工时发工资。要是沟通没用,你可收集好交接工作的证据,像工作记录、聊天记录等,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权益。
    回复于 2025-06-05 18:18:5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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