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另一名学生将我的手机放在一个地方双方都知道的情况下手机被偷了我是否能指认他拿走了我的手机且他有想买走的想法,但我拒绝后下一周就被偷了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05-31 21:44:11187*****750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127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可以报警处理,由警方调查
    回复于 2025-05-31 21:45:29 咨询他
  • 李良律师
    月帮助166
    陕西谷正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没有证据的话,不能直接认定对方偷走手机,但可以报警
    回复于 2025-05-31 22:09:46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206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直接报警处理,让警方介入调查
    回复于 2025-06-01 00:55:0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66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仅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不能指认该学生拿走了你的手机。虽然他曾有想买手机的想法且手机在双方知晓的地方被偷,但这些不能作为直接证据证明他实施了盗窃行为,认定盗窃需要有更确凿的证据,如监控记录、目击证人等。
    回复于 2025-06-01 09:03:4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73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仅根据你说的情况,不能直接指认那名学生偷了手机,有想买想法和之后手机被偷不能构成直接证据。建议你先和对方沟通,了解情况。要是沟通没结果,可选择报警,让警方介入调查,警方会通过勘查现场、询问证人等方式来查明真相,找到偷手机的人,帮你找回手机。
    回复于 2025-06-01 18:11:28 咨询他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