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公司从2025年3月份开始拖欠2月份的工资,自己家庭压力比较大,就在3月份提出了离职(工作到3月31日),离职证明和劳动合同手续齐全,离职证明上写的很清楚4月20日结清之前所有工资,离职后公司老板还经常找我给他修改游戏中的Bug。 到4月20日,公司以账户上没钱,4月27日只发2月份的部分工资(5000元),剩余的承诺5月底结清(基本工资将近1万元); 5月29日和公司沟通,还是以公司账户没钱为由,5月30只能发3000元(劳动监察大队老师调解的结果),剩余的6月20日再发;公司老板一直言而无信,出尔反尔,一直拖欠。 公司不是没钱,他只是想拖欠我的工资;我想一次性解决这个问题,该怎么办?
          其他河南省-郑州市2025-05-30 10:37:32187*****32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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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蓉律师月帮助2237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回复于 2025-05-30 10:38:03 咨询他 刘蓉律师月帮助2237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回复于 2025-05-30 10:38:0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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