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现在离婚,他在婚前贷款买了房子,婚前我们签订了财产协议,内容是房子百分之九十九是我的份额,但是因为有贷款,公证处没给公证。婚内所有的生活花销和房子贷款都是他还的,此外,除了我们现在住的房子,他还还着他婚前买的其他房子的贷款,婚内他把房子抵押给我了,因还有贷款,所以银行是第一抵押权人,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起诉离婚,怎么利益最大化,都能拿到什么或者有什么是需要还给他的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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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希超律师月帮助6人山东汪太源律师事务所没有什么需要还的,约定的份额的房子按照约定来,但是离婚后房贷需要你来还如果没有对还贷有约定。其他房子的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你有权利分一半。回复于 2025-05-29 10:53:5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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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5-05-29 10:55:01
那个婚前约定好的份额,没有去公证,还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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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5-29 10:56:40
没有规定需要说必须要公证,这个房子的最大风险他可以撤销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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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5-05-29 11:00:05
您是说婚前我们签协议的百分之九十九是赠与吗,还是婚后的那个房屋抵押是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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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5-29 11:01:59
给你份额是赠予,没有过户,原则上可以任意撤销。这是对你不利的。你说的抵押是出于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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