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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未接收法院传票,法院说要驳回起诉,提出公告传达让交付500元费用,合理吗

合同纠纷河南省-周口市2025-05-26 15:59:2713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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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61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法院让交付500元公告送达费用通常是合理的,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的法定送达方式,费用一般由原告垫付。若被告未接收传票法院就驳回起诉不太妥当,只要符合起诉条件不应驳回。解决方案是你可先交付公告费用完成送达,让诉讼继续进行,后续若胜诉,公告费可要求被告承担。
    回复于 2025-05-26 16:03:5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9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公告送达一般是200至300
    回复于 2025-05-26 16:07:19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13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应该是公告送达传票和起诉材料吧?
    回复于 2025-05-26 16:25:1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7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法院仅因被告未接收传票就驳回起诉通常不合理,一般会先采取公告送达等方式,且公告送达费用通常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所以法院让原告交付公告费在程序上有一定依据,但驳回起诉的做法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
    回复于 2025-05-27 18:17:5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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